如何收?收多少?
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,房地产市场也日益繁荣,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平衡地方财政收入,我国多个城市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,杭州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,也于近期开始试点房产税征收,房产税在杭州是如何收取的?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。
杭州房产税征收范围
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《杭州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》,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杭州市市区(不含西湖区)、萧山区、余杭区、富阳区、临安区、桐庐县、淳安县、建德市等区域内的住宅和非住宅房产。
杭州房产税征收对象
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杭州市区域内拥有房产的单位和个人,具体包括:
杭州房产税征收标准
住宅房产税: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,具体比例为:
(1)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,按0.5%征收; (2)评估价值在100万元(含)至200万元的,按1%征收; (3)评估价值在200万元(含)至300万元的,按1.5%征收; (4)评估价值在300万元(含)以上的,按2%征收。
非住宅房产税: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,具体比例为:
(1)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,按1%征收; (2)评估价值在100万元(含)至200万元的,按1.5%征收; (3)评估价值在200万元(含)至300万元的,按2%征收; (4)评估价值在300万元(含)以上的,按2.5%征收。
杭州房产税征收方式
纳税人自行申报: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,按照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,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。
税务机关核定征收: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房产信息,按照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,核定纳税人的房产税应纳税额,并通知纳税人缴纳。
代理申报: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税务代理机构代为申报缴纳房产税。
杭州房产税征收时间
房产税的征收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,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,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,申报缴纳房产税。
杭州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及下辖的多个区域,征收对象包括个人和单位,征收标准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,征收方式包括纳税人自行申报、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和代理申报,了解房产税的征收细则,有助于纳税人合理安排自己的财产,确保按时足额缴纳房产税。